校园霸凌请走开
在世界的各个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欺凌的事件,并不时有校园学生暴力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恶劣的案件。案件中那些心灵被扭曲的孩子们作案手段之残忍,令人触目惊心。在日本,校园欺凌已经变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每年有许多学生自杀。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作校园欺凌(暴力)。
其主要表现是身体强壮的学生欺负弱小的学生,令其在心灵及肉体上感到痛苦。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集体欺负一人。通常欺负者不觉得自己不对,而且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欺凌者。因此,恶性循环导致受害者的身心深受煎熬。看见欺凌者的暴力行为得逞,于是协助及附和欺凌者,有些藉此保护自己,免受欺凌。有些则是见欺凌过自己的被欺凌者的反击。看见欺凌者欺凌同学后,则嘲笑受害者无用。
下面讲讲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行为:
欺凌者
欺凌者
欺凌者
·霸道和冲动,倾向使用暴力欺压他人。
·比较自我中心,对受害同学缺少同情心。
·得到部分同辈的认同。
·行为上比起其他同学突出。
被欺凌者
被欺凌者
被欺凌者
·性格内向、害羞、怕事。
·在同学间不受重视,只有很少朋友,在学校中十分孤单。
·缺乏与同辈相处的社交技巧,容易引起同学不满和反感。
·有身体障碍者、有智力障碍者。
·沉默、表达能力不佳者。
·性格或行为上有异于他人。
角色的扮演:
欺凌过程,蕴藏着一个复杂的互动状态,牵涉的学生可分为几种:
欺凌者(英文:Bully)发动欺凌行为,通常还带领其他同学参与其中。
受害者(英文:Victim)受到欺凌。
协助者(英文:Accomplice)跟随欺凌者,直接参与欺凌行动。
附和者(英文:Reinforcer)支持欺凌者的行为,例如:在旁嬉笑或呐喊助威等。
保护者(英文:Defender)安慰及支持受害者,尝试制止欺凌行为。
局外人(英文:Bystander)置身事外,就是我们常说的旁观者。
介绍一下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比例:
201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从2013-2015年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抽取100多件典型案件样本进行了梳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的特点,最高法刑一庭审判长冉容介绍,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
校园暴力涉及的罪名还包括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还有很小比例的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
看一下各国校园霸凌治理措施:
中国
制定全国统一的校园安全法
针对校园欺凌事件防范和治理机制存在的上述问题,民革中央妇女和青年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建议,将校园欺凌防范作为教学要求的必要课程,内容和宗旨应包括人文情怀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防护教育等。同时,还应建立家校合作制度,增强家长亲子教育的能力等。 [1]
民革中央妇女和青年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还建议,将校园欺凌发现预警机制纳入学校管理体制,并设置事前校园欺凌防治部门。在“技防”上,可在有条件的地区要求学校利用校园网络和信息技术,通过摄像探头等进行“视频巡查”,并与校园周边公安派出机构联网,及时发现、处理校园欺凌,对事发时未及时发现的欺凌事件予以证据留存以及事后处置。
“更为关键的是,要针对校园欺凌的发生特征,在 人防 上加强制度设计。”提案建议,一方面将校园安保人员作为维护校园安全的主要力量,另一方面设置学校治安辅导员(社工)等专岗专职,作为校园欺凌第一发现责任岗位,并在校园广泛宣传,公布值班热线,确保每位在校学生都掌握有效救济渠道。
提案还建议注重对受害者的救济和对施暴者的矫正。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调查,并及时将事件原委及处理方式、结果向教育行政机关通报说明,对于行为恶劣的施暴者,教育部门应与司法部门联合,通过参加义工计时服务等手段,将施暴者纳入社区矫正关注视野。
提案认为,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干预涉及家庭、学校、政府、全社会多方的责任和义务,也涉及民事、行政、刑事多个层面,有必要改变目前部门法过于原则、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为主的低层次的现状。
对此,提案建议,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一部全国统一、层次较高、专门详尽的《校园安全法》。可以借鉴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比较成熟的国外立法模式,比如美国《校园安全法》、韩国《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等,明确规定校园欺凌的预防措施、标准;校园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制度等;家庭、政府、社会的保护责任与义务。通过校园安全的专门立法,使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而将效果落到实处。
挪威
校园欺凌实拍
鼓励学校对校园欺凌采取全校范围的干预措施,如制定课堂规则,对学生行为进行限制,组建教师职业发展小组,与学生开展有关同辈关系与行为的班会活动,为欺凌者、受害者及其家长提供心理咨询等。挪威于2002年通过了一个宣言,号召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家长和教师团体加入到尽快根除校园欺凌现象的行动中。
澳大利亚
建立了政府支持的组织和网站,如“反欺凌网络组织”和“澳大利亚无欺凌计划”,以帮助学校了解欺凌现象,为学校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教师培训的指导大纲。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增进师生们对社会正义问题的理解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其理论依据是:只要认识到骚扰、折磨与自己不同的人是错的,那么欺凌问题就得到解决了。
以色列
以色列为解决校园欺凌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要求学校建立全校范围的反欺凌政策,并对在职教职员工进行培训。以色列还对正在进行的调查和研究提供支持,以求寻找到个性化的解决办法。调查发现,欺凌现象发生最多的是在放学后的走廊和厕所,或教师监控不力的时间段。很多学校采取的办法很简单,如增加警力,保证照明,让父母接送孩子,休息时间在走廊上安排更多教师等。
美国
在美国,校园暴力被称为“欺凌”(bullying)。校园欺凌在初中(6-8年级)阶段最严重,高中时逐渐减少,但依然存在,是中学普遍存在的问题。学校对“欺凌”十分重视,每年开学时,会培训教师如何处理欺凌事件,发给指导材料。对学生也会有预防性的教育,告知他们学校的有关规章。
日本
日本文部科学省加强了对教师进行有关校园欺凌的培训,增加了合格学校辅导员和护理员的数量,以帮助学生处理各种问题;同时,允许学校对那些给同学带来身体或心理伤害的学生停课,并为此制定了更加明晰的指导原则和程序。
韩国
针对越来越严重的中小学校园暴力,韩国教育部决定,将从3月中旬开始向一些中小学生提供免费“警卫服务”,让其免受校园暴力。“警卫”工作,除了警察之外,还动员民间保安公司的保安、体育馆协会等人员来承担。只要学生向学校或教育厅提出身边保护申请,政府就会安排“警卫”到学校或特定地点保护学生。韩国教育部预计,2007年一年将向1600名学生提供这类服务。但一些家长和教师则对此表示担心,认为“警卫服务”会令受害学生变得孤立。针对这种担心,韩国教育部表示,警卫人员将向求助学生提供暗中保护。
其实,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欺凌对「受伤者」造成伤害外,对「欺凌者」和「旁观者」同样造成伤害。「欺凌者」长期欺负别人,会很自我中心,对同学缺少同理心等等,而「旁观者」会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等等。同时间也会影响到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所以,欺凌是学校须正视并加以制止及预防的问题。但同学和家长的合作也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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