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92019年12月3日,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12月12日,消防救援局又发布了《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消防新规)。
以上消防新规,老周看到新规发布的信息后就立即下载、研读,虽然读的不是很深入透彻,但有一些感触。今天就简单谈谈这个话题。
正文: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则)发布后,网上有很多消防机构、培训机构、消防法律事务所等写文章谈《管理规则》,介绍该管理规则的出台原因、与以往消防法规、文件的区别和变化。主要内容是:《管理规则》是最严消防新规!建筑防火技术要求更严!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管理等内容。
但今天老周先不谈以上《管理规则》中具体要求和内容,只是从老周个人感受、从物业管理的角度谈谈消防新规的创新和变化。
一、消防监管模式的变化
随着中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逐步推进和实施,消防监管工作从事前监督向事后追责方向转变。以往,国家安全、消防监管部门更多的是发布专项消防安全执法检查通知,要求政府各级部门要严格执行。但本次《管理规则》中明确“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职责”、“消防管理管理人任职条件”,规定社会单位必须依法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主体责任;同时,《管理规则》减少了建筑防火技术内容,增加了很多单位自身的管理标准和要求。
《管理规则》整体表现出国家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单位(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管理责任、加强自身管理的变化。
二、消防新规的内容发生变化
此次《管理规则》、《消防车道管理措施》发布,给老周最大的感受就是消防新规中对管理安全管理要求和标准有明确的规定,如:消防监控中心的档案管理要求、餐饮场所的设置要求、儿童业态的设置要求、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要求(如:防火卷闸门的警戒标识、消火栓的标识等)、微型消防站及器材配置、消防车道的划线及标识等。
以往,这些内容都是在国家技术标准、消防规范中出现,很少在主管部门的制度文件、通知中出现(其实,本次的《管理规则》最初也是作为技术标准出现的(征询意见),但正是发布时改为了《管理规则》)。
标准规范和制度文件的最大区别就是公开程度不同、社会公众获取的难易程度不同(想想以前,作为非消防专业的人士,老周为找一个技术标准,差不多翻遍了搜索网页,太难了!),此次,消防救援局以《管理规则》的形式发布消防管理规范,非常值得赞扬!
三、有利于物业管理方面工作的开展
此次,俩个消防新规的发布对物业管理来说帮助非常大!
上面老周已经说过,作为非专业人员(消防工程师、建筑工程师、消防专职人员等)如果想查找消防技术规范、消防要求非常难!加上各地消防管理部门的地方管理标准不同,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对消防管理(标准)比较模糊、管理差异性较大;很多时候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制度文件都是物业公司制度文件规定的,不是执行的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但这样的结果,物业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应对开发商、消防设计和施工单位、消防主管部门、商铺消防装修单位、甚至对商户日常管理等都非常头疼和困难!
但此次消防新规中,对仓库管理要求、灭火器配置要求、防火卷闸门管理要求、商场宣传条幅的材质要求、餐饮商铺的燃料使用要求、疏散通道管理要求、消防车道管理标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这样,物业公司能够清晰、明确知道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在日常工作、在消防管理方面工作就相对容易、相对好做!(虽然很多方面工作难度增加、管理的成本增加了)。
四、物业公司今后应加、重视强消防法规、制度文件的收集和执行
本次消防新规虽然只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车通道的管理(主要原因是全国商业综合体规模较大、火灾防控风险十分巨大,及各地杜塞消防车通道的现场屡禁不止),但两个新规的发布时间间隔不久,说明后续类似的消防法规、制度文件将陆续出台。
加之,本次消防新规的内容与以往的制度文件、通知要求有明显区别,技术标准、管理要求等内容非常清晰和明确,实用性非常强,直接关系到日常物业管理中各项工作。
因此,今后物业公司应加强、重视国家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各类法规、制度文件,并注重在日常工作中的落实。
以上,就是老周今天聊的话题。接下来的几天,老周会继续这个话题,聊聊消防新规中具体的内容和要求,敬请各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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