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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遇见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前的我 ?!




虽然你外表总是那么风光的有些刺眼,但鬼才知道你内心是多么多么的阴暗,你所承受的苦难只有你自己知道它们到底是多么多么的重。


在陌生人过路人看来你就是个小痞子,一手叼烟一手插裤兜在风里雨里雪里吊儿郎当的闲压于马路。我想我是了解你的,因为你有个当所有梦想都破灭后的终极梦想——大痞子。


你知道我是了解你的。你是才子,是浪子,是鬼爹的儿子。你嘴上从来不说你所厌恶的现实生活,但你总对未来喋喋不休充满希望到很是吹牛B的说你是如此热爱绝望。


你能把泡面吃得那么香,把汤喝得一干二净。你能把足球踢得那么漂亮,把球场当作伯纳乌,你会成为万人拥趸下骄傲的足球先生抑或是某个角落球衣遮头的遗憾英雄。


你没有眼泪,你把心酸化为对世界的宽容和对命运的承担。你有爱,才能很骚气很浪荡的认为每个女人都或许会是你的天使,但你或许是她心里的王子抑或她眼中的狗屎。


你远远没有多么多么的优秀,但你却很自信,不知是谁给你的勇气。你确实很优秀,因为你是一个真实的人,是一个特别的存在。


你最喜欢的一个词语是:期待。你最讨厌的词语是:拜拜。你最不感性的字是:爱。你最知性的词语是:你坏。


还好,你长得不是特别特别的帅。所以当你没用时,也不必当鸭去卖。但你总认为你自己很有用,仿佛可以改变社会主义社会里大米饭和可爱妓女之间的利害关系。


所以,你始终活着,始终生活着。你就是这个世界的宠儿,因为你有句口头禅:听从上帝的安排。


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你那么偏执却又有些优柔挂断,你说你是大心脏是冷血动物但又那么多愁善感。


你相信哲学,相信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所以在你不如意的时候,你就把你和世界当作一对矛盾。所以你认为你的前途是大大的光明的。


可是你很多时候都不如意啊,你硬说老子我会苦尽甘来的。或许吧,人生中的苦难与甜蜜是此消彼长的。这是你所说的“中国式自我安慰”。


你爱把小说里的女主人公写的都很放荡,爱把男主人公写成你的形象。你们始终有着奇妙的关系,最后你却没能和她牵手,甚至不曾感受她发丝的香味和裙裾的暧昧。所以这是你的人生观:相遇就珍惜,其余都狗屁。


你喜欢喝普洱喝女儿环,你喜欢抽玉溪抽东方神韵,流淌着商务男士的血液,但你从未穿过白色衣领的衣服,所以你依然还是个猥琐到屌丝的小盲流。


书里还夹着你某年某月摘下的枫叶啊,床底放着一把在西藏小贩手里买的古巴刀。你喜欢南拳妈妈里的lara,你认为她的声音是种召唤,所以她是女神,所以你喜欢每个下雨天,所以你在所有雨天不打伞,自以为是的认为你心里藏着能给你挡雨的青春。


你还是善良的,还是单纯的,我能看穿你的眼睛后面的心,它没有褪色始终炙热,虽然旁边的肺子有点儿黑。


你哥们儿很多啊,但我知道少到几乎没有。

今天我看到你了,你一改常态,大清早天光还没大亮的时候,你立立正正的出门,到桂林路的KFC喝了三杯经典咖啡。


你依然游走在大街小巷,想着自己心里的故事,惦记着小城里唯一挚爱的女人,期待着遇到另一个能去爱的天使。


很少很少的人知道,但我知道。


小尕子!你若不安好,我便晴天霹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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