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香港只可以选一个最具代表性的icon,我一定说是梅艳芳——不只是时尚, 更是文化、社会、性别及政治的。别以为自她2003年离世后,其生命就完结了, 其实她仍然一直活在我们之间。
梅艳芳的登场,代表与过去的断裂,与旧世界告别。在梅之前,女歌星如徐小凤、甄妮、汪明荃的形象都是大方得体雍容华贵的「良家妇女」,横空出世的梅艳芳出道数年就以《坏女孩》、《妖女》、《烈焰红唇》等歌曲,一洗以往广东乐坛残留的鸳鸯蝴蝶派气息,带出偏锋新方向。梅艳芳幸运地遇上了1980年代——香港女性经济独立、市道畅旺令歌影视工业蓬勃、视觉文化发达……百年不遇的香港盛世令这张从小受尽穷苦的倔强脸孔,蜕变成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世名伶。
从《飞跃舞台》起,著名本地时装设计师及造型师刘培基为梅艳芳找到她的「现代性」——把她累赘老气的长发剪掉,建立一个中性爽朗的飞女形象——一句「在台上我觅理想」宣告女性将越来越自主,不再被动。在《蔓珠莎华》封套,她进一步将雌雄同体注册成她的时尚商标。虽然男装形象是继承自玛莲德烈治,但配上入时的短发和妆容,既非男亦非女,而且毫无突兀(这是后来几乎所有香港女歌手都做不到的),成了她的标志。
到了销量最高达72万张的《坏女孩》,在中性之上,刘氏为梅艳芳注入了潮气︰戴上Ray-Ban黑超、穿皮衣牛仔裤、背头。满街女生不理保守派家长反对,纷纷追随梅式时尚大唱「Why why tell me why / 夜会令禁忌分解」。从1985年起,梅艳芳的名字前面都要冠上「百变」二字。《妖女》的阿拉伯女郎唱到《将冰山劈开》时又变成性别不明的刚烈军人。无论是《似火探戈》的妖艳黑寡妇、《梦里共醉》的好莱坞复古女神、还是《In Brazil》桑巴女王,梅艳芳为香港歌星制定了要为每首新歌、演唱会设计形象的标准,以后每个歌星都要跟随。
在梅艳芳离世时,叶倩文形容她是「香港的女儿」——梅艳芳代表香港的意义也见诸于她的Hongkongness。在上段提到的很多歌曲,梅艳芳都唱出了现代港女的性态度,同时她也唱出了现代港女的婚恋焦急︰《无人愿爱我》、《情归何处》、《女人心》……在性和经济上独立自主的港女,虽然身处华人世界中最西化的香港社会,但仍然必须面对保守的父权性别意识。
黎坚惠曾言,风采动人的女人也需要一个懂得她的人,但这个知音对于歌手来说,更多时候是粉丝,只依靠一个男人来赏识的世界太狭窄,知音人可以无穷无尽。在较少人留意晚期的梅艳芳,通过新的音乐和形象班底,创造了一个真正超越生命的的偶像形象。黄伟文为她填词的《比生命更大》,高唱「世上最大我不灭不败/ 难怪没有人能用双手将我抱入怀」,抹去《孤身走我路》的孤雏泪;林夕写的《无名氏》,低吟「他能善解需要/ 比他吻别多几秒/ 我为从前而微笑/是长是短不紧要」则忘掉了《爱我的只有我》的寂寞。
颠峰是《芳华绝代》。过度华丽霸气的歌词、令人兴奋的妖媚旋律,那种傲世不凡的骄傲不但超越早年的情欲挑逗,亦理直气壮地为自己和张国荣的巨星地位铸造金身,更散发着香港的独特混种文化气息——歌词中那些古雅的西洋明星译名,定义我们在华人世界的独特地位。配合她当时获得John Galliano主理的Dior全力支持,就算站在麦当娜、Michael Jackson、Prince、David Bowie身边,亦毫不逊色。
可是,故事就这样戞然而止。我们再不知道她会否成为一个继续不畏强权、而不再执着找寻归宿、永远走在最前的香港女性。然而早逝令梅艳芳变成不只是偶像,更是一个传奇,她的音乐、形象永远给予我们力量,让我们希望自己做一个妩媚、强悍、潇洒、性感、耀目、正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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