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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满 物业无奈

记者走访市区内的小区发现,如今不少小区的停车场里停着不少“僵尸”电动车和自行车,它们长期停放在小区,已经非常肮脏、破烂不堪,有的已经无法再使用,这些“僵尸车”停放在停车场,占用了停车位,让有限的停车位更少了,让正常使用电动车的业主心生不满。对此,小区物业也颇感无奈,曾经处理过“僵尸车”,但是过后总有业主出来说车子不见了要让物业赔钱,因此物业不敢轻易处理“僵尸车”。

记者走访:几乎各个小区都有“僵尸车”

记者随机走访市区里的几个小区,发现几乎每个小区的停车场里都有“僵尸”电动车和自行车。在一个小区的地下停车场里,记者看到,有几辆破旧电动车停放在车位上,有的轮胎已经漏气、瘪了,还有的零件有缺损,后视镜不见了、座包的海绵裸露出来了、车身也撞裂了,明显已经不能再使用了。在大部分小区,这些破旧的电动车和其他正常使用的电动车都停放在停车位上,两种车子形成鲜明的对比,也有一些小区的物业把破旧电动车统一放在停车场里比较偏僻的角落里。

业主抱怨: “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

对于小区里的“僵尸车”,小区住户们多有不满,希望物业可以想办法把这些破旧电动车清理掉。杨先生告诉记者:“这些车平时根本没有人骑了,车主当初买的时候花了几千元,现在回收还能换三四百元,所以舍不得清理掉。但如果不及时处理,再放几年连几百元都不值了。可既然已经不能骑上路了,就要尽快处理掉,以免影响小区的美观和卫生。”

还有的业主认为,“僵尸电动车”占用了公共资源,小区内停车位不多,电动车经常没地方停放,这些“僵尸车”都不能上路,还占着车位,实在不该。物业无奈:担心扯皮不敢随意处理

不仅是小区业主对“僵尸车”怨言颇多,物业对此也深感头疼,还不敢轻易处理这些电动车。

“我们小区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电动车,有的家庭甚至有两三辆电动车,地下停车场的电动车停车位是很紧张的,现在还有这些闲置了很久的破旧电动车占用停车位,位置就更少了。有很多业主向我们反映过这个问题,希望可以把这些车清理一下,但是我们不敢随意处理。”海田某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程小姐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小区曾经处理过一次废旧电动车,在处理前已经贴出告示要求车主在限期内把车辆处理好,如果限期内没有处理,物业将统一处理。公示期过后,没有业主表示异议,物业就把这些废旧电动车处理掉了,这时候又有业主投诉自己的电动车被物业清理了,要求物业赔偿,程小姐说:“这些废旧电动车基本上都不能再用了,物业一般都是把这些车卖掉,说实话,卖不了几个钱,还费时费力,但业主和物业的扯皮确实没完没了。”所以,现在物业也不敢轻易处理这些“僵尸车”,只能不定期地贴出公告,希望业主自觉把电动车处理好,物业再把这些久置不用的车子统一放置在停车场的偏僻角落,尽量减少对其他业主的影响。律师说法:盼车主配合妥善处理

如何解决僵尸车占用小区停车场、马路这一现象呢,记者咨询了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蒋阳兵律师。蒋阳兵认为,电动车应该是属于交警管辖范围,对于已经上了牌的电动车,物业、交警部分首先应当核对车辆的基本信息,确定“身份”,通过之前的入停车场登记、监控摄像确定车主。随后通知车主及时对车辆进行处理。如果联系不到车主的,物业、民警可以通过走访周边居住群众和店铺店主了解情况并形成文字记录存档。针对车主拒不处理或者不能确定“身份”的车辆,警方才会采取拖移后集中存放处置的方式。拖移过程中,民警会进行拍照、摄像。集中停放后,民警还会对车辆进行拓号建档。而对于没有登记上牌的电动车,物业和交警无法找到车主,城管部门可以按照无主物经公告以后进行处置。蒋阳兵指出,不管是哪种方法,操作起来都费时费力,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尽快出台管理办法,引导市民有序处置不用的电动车。

记者还采访到其他律师,有位律师认为,物业公司不是车主,不是执法部门,在没有相关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处理“僵尸车”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侵权行为。在现阶段,即使“僵尸车”已经严重影响到小区的卫生环境和消防等方面,物业公司也“无计可施”,只能发布倡议,期待业主配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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