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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回忆》凶手原型否认罪行?血型不一致?韩国警方重启调查!

广州普法

你看过电影《杀人回忆》吗?

这部电影改编自

上世纪轰动韩国的

“华城连环杀人事件”

凶手曾在4年内连害10名女子

仅1人幸存

一时间,民众间流传着

“不要在雨天出门”

“女性不能穿红衣夜行”等说法

近日

这起30年悬而未果的恶性案件

出现新进展!

韩国警方终于锁定了

《杀人回忆》原型嫌犯的身份!

9月19日上午

韩国京畿南部地方警察厅

召开新闻发布会

宣布已成立57人调查组

将重新分析案件全部物证

“我就在人群中,

但你却看不见我”

1986年9月15日至1991年4月3日,韩国京畿道华城台安一带发生了10起专门针对女性的连环杀人案。

受害者均在深夜的农田或小路遭遇突袭,随后被自己所穿的丝袜等衣物勒死,下体还被塞入各种异物。年纪最大的遇害者71岁,最小的仅14岁,仅有一人侥幸逃生。

其中,第八次为模仿犯罪,凶手在第二年就被警方逮捕,被判无期徒刑。

△案发当时的韩国新闻,文中写着“第9起被杀案发生,台安邑被不安和恐怖笼罩”

由于凶手作案手法残忍且紊乱,令韩国上下陷入恐慌,“华城连环杀人案”由此得名。

为此,韩国出动有史以来最多警力,达205万人;调查对象2.128万人;指纹对照4.116万人。另有570人和180人分别接受了遗传基因(DNA)鉴定和毛发鉴定。调查记录装满了5个大塑料袋,各种调查记录至今仍未被打破,但真凶始终未能落网。

直至2006年,该案件因超过法律追诉期而停止侦查。“华城连环杀人案”与“青蛙少年失踪案”“李炯浩被诱拐事件”被称为韩国三大悬案。

尽管调查一度停止,但案件的影响却深深烙在相关人员心中。韩媒曾曝光负责案件的警官在离任前写给凶手的信触动很多人:

“当时想着一定要把手铐戴到你的手上,不过我快要不能使用手铐了”,“我始终没能逮捕你,对于晚辈和被害者遗族来说是一生的罪人”,“请务必不要比我先死,我们必定会会晤的,对吧?”

在电影《杀人回忆》的结尾处,最终没能抓到真凶的小镇警察朴探员(宋康昊饰)多年后重访事发地,却从路边玩耍的小女孩口中得知,凶手极有可能前几天也来过,于是便产生了如下对话:

“他长什么样?”

“噢,平常的那种。”

“哪方面?”

“噢,很普通。”

《杀人回忆》上映于2003年,当时凶案还没告破,凶手也没有下落,而任凭小女孩怎么回想,都只能挤出“很普通”这一特征,“我就在人群中,但你却看不见我”。演员宋康昊最后那仿佛穿透荧幕的凝视也被众多影迷奉为经典。

竟是“模范囚犯”!

嫌疑人曾否认罪行

时隔30多年,线索终于重现。韩国京畿道南部地方警察厅19日上午举行记者会通报案情:警方在重启调查后,证实目前正在监狱服刑的一名50多岁囚犯的DNA,与10起连环杀人案件中的三起的受害人身上检测到的DNA匹配。

这三起案件分别是1987年1月的第五起、1988年9月第七起和1990年11月第九起。目前,警方正在对该囚犯进行初步审讯,囚犯否认自己是系列杀人案件的凶手。

为了加快破案进程,韩国警方决定,除第8起模仿案件之外,将从第2、3、4起案件中提取残留DNA,最快于9月19日交给国立科学调查研究所进行分析,判定最后的真凶身份。

△警方模拟的画像

据韩国媒体稍早前的报道披露,韩国警方锁定的特定嫌疑人名为李春才,现年56岁,目前在釜山监狱服刑。1986年,华城连环杀人案的第一起案件发生时,李春才年仅23岁。

1994年,即华城连环杀人事件最后一起案件发生后的第三年,李春才在忠北清州强奸并杀害了妻妹,被判无期徒刑。

案发当时,20岁的李春才妻妹来到他们家中做客。没想到,和妻子发生争吵后,妻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随后,李春才的魔爪伸向了小姨子,喂其吃安眠药,强奸,随后用钝器杀害,并遗弃尸体——和华城连环杀人手法有些相似。

△警方模拟的画像

据《釜山日报》报道,李春才在釜山监狱服刑的20多年,行为端正,没有受过一次惩罚或调查。在四级囚犯等级中,他还被列为一级模范囚犯。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李春才平时沉默寡言,为人低调,是典型的模范囚徒。

警方称,由于案件特殊性,嫌疑人的更多资料暂时不能公布。但韩媒根据消息人士的消息爆料称,李春才本人的相貌和过去警方公布的模拟画像,相似度极高。

根据目击者的描述和毛发、血液等采集证据,当年的调查警方确定凶手的血型为B型,年龄大约在20多岁,身高为165至170厘米,身材偏胖,不戴眼镜,长相较为普通。

△当年警方发布的嫌犯特征描述和韩国媒体披露的李春才当年入狱时候的照片

血型对不上?

DNA和血型鉴定哪个准?

9月19日下午,有外媒爆料称,李春才本人的血型与在案发现场采集到的凶手血型不一致,推测“真凶可能另有其人”。一时间,不少网友以为剧情迎来反转,纷纷留下一串问号。

当时,韩国警方的侦查和鉴定手段较为落后,根据目击者和现场采集的证据,推测嫌疑人为B型血。但李春才的血型,却是O型。

韩国警方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称,只要DNA一致,就基本可以认定幕后真凶。血型不一致的情况有可能是受限于当时落后的检测方式而得到错误结果,“需要对那部分进行调查”。

那么,

在刑事侦查过程中,

DNA和血型鉴定,

究竟哪个比较可信?

就此,记者采访了

上海某知名医院的检验与病理科主任

以及一名资深刑警。

专家表示,血型在某种情况下会发生转变,如大量失血后重新输血、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接受骨髓移植手术等情况。而DNA更像是一个人的指纹,具有唯一性。

刑警则表示,目前刑事身份鉴定的通用手段是DNA和指纹识别。两者可交叉验证,提高准确率。而仅仅运用血型配型进而认定嫌疑人的错误率较高,在21世纪初就陆续被各国淘汰。

他指出,只要在凶案现场采集到DNA,在当今的技术下,可以实现永久保存。而在匹配阶段,只要16个位点以上配对成功,就能基本认定嫌犯身份。

至于指纹识别,则只要找到稳定可靠、数量足够的“特征点”,即便有些残缺,也能用来锁定真凶。

该刑警表示,DNA一致这只能证明嫌疑人与其中三起案件有关,并不能说明他是整起连环案的唯一凶手。“根据作案手段判断不够准确。很多模仿犯罪的罪犯手法,都具有很强的迷惑性。”

超过时效定罪难?

警方确认重启调查

针对杀人犯罪,韩国法律曾规定诉讼时效为15年,后于2000年延长为25年,最终于2015年将诉讼时效废除,此后杀人犯罪案件将被永久追诉直到破案为止。

但华城连环杀人案的最后一起案件发生在1991年4月3日,本案所有相关案情都已经在修法前过了追诉时效。这就意味着即使韩国警方最终确认了真凶,也无法对其施加任何处罚。

针对外界最为关注的公诉时效过期问题,在当天的记者会上,韩国警方发言人作出承诺:

“我们成立了57人的调查小组,将进行最缜密详细的调查,重新检测所有证据,也会对嫌犯进行讯问。虽然追诉期已过,但我们将带着历史使命,竭尽全力。”

18日,警方的消息发布后,韩国《京乡新闻》第一时间电话连线曾在此案中担任搜查组组长的前地方警察署署长河升均——他是追踪该案件时间最长的刑警,也是电影《杀人回忆》中宋康昊饰演的角色朴斗万的原型。

电话中,这位73岁的老人感慨万千,称自己是没能捉住真凶的“失败者”。他也坦言,随着调查的深入,曾痛苦得想要“亲手杀了那个罪犯”。

对公诉时效这一问题,河升均态度也相当强硬。他明确表示,对性质恶劣的罪犯,时效过期就不该存在。

2006年初,退休前的河升均给华城案真凶写了一封数千字的假想信。文中写道:

“得了癌症的话,彻底治疗是理所当然的。可对你这样的‘社会癌症’,居然因为公诉时效就不能去治,不觉得奇怪吗?”

那么,

中国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尽管如今真凶已浮出水面,

其DNA目前已与华城连环杀人案中

三起案件相匹配

但韩国警方依然表示

由于该案已过诉讼时效

很难对这名嫌犯进行处罚。

找到了凶手却不能处罚……

为什么法律会设“追诉时效”?

一般认为,经过长时间不再犯罪,

行为人已经主动自我矫正。

韩国影视剧曾多次以“追诉时效”为主题展开拍摄。在韩国电视剧《signal(信号)》中,一名小女孩遭绑架杀害,距诉讼时效终止仅三天。尽管片中刑警最终找到真凶,隐藏15年的凶手却与警察周旋,拖到诉讼时效终止。

这些高知名度的影视剧让不少海内外网友十分关注设置追诉时效难道是为了保护坏人吗?这一话题不仅在韩国国内广为讨论,也一度高踞微博热搜榜首。

华东政法大学刘宪权教授表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法定刑最高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刑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

而对于网友“设置追诉时效难道是为了保护坏人”的疑惑,刘宪权说:一方面,惩罚犯罪的目的在于防止今后再犯罪,而不是“为惩罚而惩罚”。另一方面,司法资源有限,倘若将有限司法资源过度集中于过去的行为,有种“秋后算账”的意味,应该将主要司法资源用于现行犯罪中。另外,以前的犯罪可能存在多种社会原因,经过长时间后再追究容易激化矛盾。

广强律师事务所网络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周筱赟表示,各国刑法其实都存在追诉时效的规定。这是因为从法律的角度一般认为,经过长时间不再犯罪,行为人已经主动自我矫正,体现刑法的谦抑性和保障人权的精神。

中国也有“诉讼时效”吗?

据悉,中国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一样,《刑法》都有明确的诉讼时效规定。我国《刑法》第八十七至八十九条就是关于“时效”的专门规定——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周筱赟表示,根据刑法规定,不同刑期的追诉时效不同,最长为20年——即法定最高刑为死刑、无期徒刑的,经过20年,不再追诉。但同时规定,如果办案机关认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恶特别重大,那么,即使过了追诉时效,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仍然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中国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只适用于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的犯罪行为

周筱赟介绍,在我国,只要办案机关立案侦查,即使由于行为人逃避侦查没有到案,也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而是无限追诉时效。“我国的追诉时效,只适用于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的犯罪行为。只要案件被办案机关立案侦查,行为人逃避侦查,就是无限追诉时效。”

法律界人士也表示,特别是那些因各种犯罪被网络追逃的犯罪嫌疑人,不要受到影视剧影响,以为犯罪之后只要能潜逃就不会被追诉:“正义也许会迟到,但肯定不会缺席。

来源 | 东方网、新华社、澎湃新闻、解放日报·上观新闻、上海法治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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