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个人:
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与假冒专利有关的专利行政执法及举报奖励职责已从市知识产权局机构职责中调至市市场监管局,经与市市场监管局沟通,有关举报假冒专利行为的奖励将纳入市场监管举报奖励统一考虑。经研究,现决定废止市知识产权局制定的《北京市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奖励办法》(京知局〔2017〕347号),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12月30日
(编辑:李星仪 编校:关梦婷 审读:张阳)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sokankan.com/article/19740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