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审判各类案件的专门场所,神圣不可侵犯,然而总有个别人员意识淡薄,公然扰乱法庭秩序。
菱湖法庭法官在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被告的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
手机铃声不断响起,庭审进程被打断,法官告诫后,被告掐断电话,但并未关机,此后不久铃声再度响起,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而此时被告甚至意欲接听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相关规定,本院以该被告违反法庭规则为由,依法对其作出罚款800元的决定,并向其送达(2019)浙0503司惩1号决定书。该被告经教育后认识到自己行为违法的严重性,表示悔过并自愿接受处罚,当即缴纳了罚款。
法 庭 纪 律
1、法庭内要保持安静,不得鼓掌、哄闹、喧哗,禁止吸烟;
2、庭审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区;
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
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5、所有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须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小灵通等移动通信工具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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