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快递柜保管期内不得收费 搜搜看看• 2019-07-19 12:54:59• 社会• 阅读 7 国家邮政局今日发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全文,其中规定,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同时,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将快件退回智能快。办法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sokankan.com/article/1127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