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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大一女学生在宿舍内产子,将婴儿闷死后藏尸储物柜,或被刑拘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一名大一女生在宿舍内产子,并将婴儿捂死的消息在网络发酵。在这起令人痛心的事件中,值得可怜的不仅仅是这个刚出生的无辜生命,还有TA的妈妈,一个将要为自己的无知付出法律代价的年轻女孩。

12月31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有多名学生向某媒体反映,12月23日,在该校一宿舍的储物箱内发现一名婴儿,但婴儿已经死亡还伴有腥臭味。

据该校多名学生透露,事后确定了生孩子的女生是一名大一女生,去年10月才入学,其在高中时和男友发生性关系时没保护好自己,也没做好安全措施,才酿成了现在的恶果。

目前该女生已被警方带走,学校称将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这种类似的案件在以往已经发生多起,我们可以参考来看看。
2019年11月1日,拉萨的德某,与母亲在茶馆吃饭时,在茶馆公厕内产生一男婴,害怕被母亲及他人听见婴儿哭声,将胎盘捂堵男婴嘴鼻处,导致婴儿死亡。后法院判决德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9年10月22日,杭州刚满18岁的马某,在公厕生下一男婴,因怕人发现,将男婴从窗户扔下,致其当场死亡。后法院判决马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7年5月2日,云南曲靖李某,在女厕内生下一男婴,怕人发现,用手掐捏、脐带勒绕新生男婴颈部和手指抠婴儿咽喉,致使婴儿死亡。法院判决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16年12月24日,银川女工柳某,在宿舍卫生间内生下一男婴,用左手掐住男婴脖子,将一团纸塞入男婴口中,并将男婴丢入卫生间的垃圾桶内,致男婴死亡。法院判决柳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可以看到,一般来说,这种未婚生子后,因怕人发现,杀死婴儿的案件,多半量刑都在三到十年之间。具体量刑的差异,主要还是根据其杀人手段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像这种闷死抛尸的,多半是在四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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